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》(信院字〔2017〕151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和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鉴定委员会鉴定,36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通过鉴定,准予结项(名单见附件)。其中被评为优秀等级6项,每项资助5000元;良好等级10项,每项资助3000元;合格等级20项,每项资助2000元。
教改项目的鉴定结项,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,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、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,对促进成果的应用、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。各教学单位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培育优秀教学成果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。
2019年10月10日